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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公告】「臺灣經典音樂種子計畫」評選結果
「臺灣經典音樂種子計畫」2025年第一期,獲補助單位如下:
☆ 六藝樂集:《出外人–六藝樂集10週年巡演計畫》
☆ 好聲樂集:《島嶼複音–臺灣當代弦樂作品專輯出版暨演出計畫》
☆ 張瑟涵:《粼粼:島聲漫遊–張瑟涵二胡獨奏專輯X與他的朋友們室內樂篇專輯錄製及出版企劃》
☆ 滑聲長號重奏團:《和平之聲–乙未的回響》
☆ 隨心所欲樂團:《隨心所欲樂詩詞FEAT 呂捷–跨時空的音樂對話》專輯錄音計畫
■ 註:補助金額及撥付相關規定將以專函通知,未獲補助單位不另行通知。
《補助款撥付》注意事項:
1. 獲選單位將以專函通知補助金額,補助款將分二期撥付(每次各50%)。
2. 第一期補助款:計畫經核定獲選後,於接獲通知起六個月內檢附期中報告及領據,經核定後撥付50%補助款(期中報告應詳列計畫執行狀況及進度等相關資訊)。
3. 第二期補助款:計畫執行結束後一個月內,檢具結案報告與領據,經審核確認後撥付剩餘50%補助款;若未經事先核備且獲本基金會同意者,逾期即視同放棄,本基金會將撤銷補助資格。
4. 補助款領據:
A. 個人名義領取:須簽署「勞務報酬單」並繳交身分證影本及匯款帳戶影本,該款項須列入個人年度所得申報,依法代扣稅額,匯費由獲補助人負擔;「勞務報酬單」請按範本格式填寫。
B. 團體領取:須由團體開立捐贈收據予「財團法人智榮文教基金會」,統編:01019219,並提供立案或登記證書影本、匯款帳戶影本,匯費由獲補助方負擔。
C. 不接受開立發票作為領據。
5. 以上資料於當月15日前繳交並審核無誤者,將於次月5日撥款;當月15日之後繳交者,則於次二個月5日撥款(例:9/10繳交,10/5撥款;9/16繳交,11/5撥款)。
《結案》注意事項:
本期計畫執行期限為2026年8月31日,獲補助單位如舉辦成果發表或演出,須主動邀請並預留席位予基金會參與,計畫執行完成後一個月內繳交結案報告完成結案作業,結案報告應包含以下內容:
1. 計畫執行狀況:執行時間、地點、曲目、流程、參與人數…等。
2. 活動事前宣傳資料(文宣品、社群媒體連結或截圖…)、活動執行照片、影音紀錄等,所有文宣須加註「本活動獲:智榮文教基金會、灣聲樂團【臺灣經典音樂種子計畫】補助」。
3. 主辦單位得視結案報告內容要求申請者補件,若於限定時間內未繳交結案報告或未完成補件者視同放棄補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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